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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關註:臺海網海峽導報
  臺海網(微博)9月15日訊 據《聯合報》報道,揚升集團少東許浚緯在夜店遭毆傷,壹周刊報導東馬建設富少闕毅航涉案,內文指闕“跟李宗瑞同路”,會“處理”爛醉的辣妹,闕提告索賠。臺北士林地院審理認為,李宗瑞性侵案廣為周知,報導貶抑闕的名譽權,判決壹傳媒和總編邱銘輝、陳姓記者連帶賠償30萬元新臺幣。
  壹周刊599期以“南港闕家富少涉入獨子重傷案”為封面報道鬥毆,文中說“闕則跟李宗瑞同路,喜歡炫富、強調家世背景,又喜歡把妹”、“辣妹不勝酒力爛醉後,闕就會‘處理’”。法院認為,壹周刊這樣的報道讓讀者聯想闕跟李有相似態樣的行為。
  責任編輯:薛洋  (原標題:報道富少“與李宗瑞同路”媒體被判賠30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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